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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县检察院起诉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时间:2022-02-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被告覃某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其行为侵害不特定众多公民的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应承担损害赔偿民事侵权责任。”这是2022年2月11日融水县检察院检察官在融水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宣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书时的一幕。

        

经依法调查查明,覃某某在融水镇某中国移动授权营业厅担任业务员期间,利用为客户办理手机号码开卡、入网等移动通讯业务的便利条件,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取的客户手机号码及验证码通过微信群出售给他人用于注册手机APP,从中获取不法利益人民币7439.5元。其行为泄露了不特定多数人的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侵害他人信息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融水县检察院在对覃某某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对其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一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近年来,融水县检察院不断探索办理新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积极拓展公益保护覆盖面。该案是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后,融水县检察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的首例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被追究民事赔偿责任的公益案件,融水县法院开庭审理后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