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本院简介
本院动态
服务大局
社会关注
以案说法
检察文化
苗检风采
主题教育
专题专栏
您的位置:首页>社会关注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孙志刚决定逮捕
时间:2024-02-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大
|
中
|
小
】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贵州省委原书记孙志刚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孙志刚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新闻回顾
贵州省委原书记孙志刚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孙志刚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检察微博
检察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