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社会关注

柳州实现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救助场所基层全覆盖

时间:2020-11-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以来,柳州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救助机制和办案场所取得初步成效,现已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医疗机构等建成10个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救助中心或工作室,覆盖全市10个县区,系广西首个实现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救助场所基层全覆盖的地市。

 
 
 

柳北、融安、融水在当地建成全市首批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救助场所 

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救助工作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时,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根据案件情况,在专门办案场所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权利告知、询问取证、心理疏导、检查治疗和其他救助于一体的工作机制。

在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救助中心或工作室,司法机关能在同一场所相对集中的一次性完成案件询问、证据提取、医疗检查、心理辅导、司法救助、预防教育等工作,避免反复、不当询问给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属带来的次生伤害,实现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精准有力指控,有效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

今年初,柳州市检察院制定下发关于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救助机制和办案场所的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整体部署推进此项工作,部署各基层检察院积极联合当地有关部门建立“一站式”工作场所,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业水准,并以此作为深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具体措施。

全市各基层检察院积极响应,主动作为,联合当地公安机关、医疗机构、妇联、团委等部门先后建成10个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救助中心或工作室,并分批投入使用。

各基层检察院推动建立“一站式”办案救助场所 
通过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救助场所,推动司法机关在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依法、及时、全面收集固定证据,有效解决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取证难、指挥难、认定难等问题,提升打击犯罪的力度和指控犯罪的精准度,避免对未成年人造成重复伤害,尤其是避免对受性侵害未成年被害人心理造成二次伤害,加强未成年被害人权益的保护,提高未成年人权益的综合保护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