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以来,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积极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为维护融水社会稳定及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检察护航。
2月12日,组织院班子成员及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全县政法工作会议,党组书记、检察长陈雄彪在会上就扫黑除恶工作代表检察院作了表态发言。之后根据融水县委政府和上级检察院的工作部署,制定了《融水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方案》,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分管批捕、起诉、诉讼监督工作的副检察长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传达中央、区、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会议精神,要求全院干警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合作、勇于担当,全力以赴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稳步有序进行,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在检察阶段能够实现精准有效。
当前,该院根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针对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等9类涉黑涉恶案件的线索开展摸排工作。同时,该院注重推进专项斗争的宣传工作,利用融水当地少数民族开展芦笙打同年系列坡会活动为契机,组织检察人员30人次深入乡镇村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宣传,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配合党委政府、政法机关共同开展一场扫黑除恶的战争。同时,注重与纪检监察机关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确保对每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及时深挖背后的腐败问题。截止3月12日,该院受理涉黑恶势力案件2件18人,追捕4人。
下一步,该院将对群众反映强烈、关注度较高或疑难复杂案件,及时采取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等办案手段,引导调查取证,收集固定有效证据,依法保障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能够捕得了、诉得出、判得下。对具有典型警示教育意义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制作专题宣传片或图文案例展板,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工作,突出警示教育效果。
检察官呼吁:广大人民群众迅速行动起来,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
融水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公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专线,专门负责收集涉黑涉恶问题和线索,举报电话:0772-5122000
重点打击的黑恶势力的范围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精神,重点打击的黑恶势力包括以下九个方面:(一)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二)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三)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五)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六)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七)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八)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九)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境的黑恶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