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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1-05-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公开10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公开11表)

第三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全体检察人员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依法向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方针,落实检察工作任务,接受相关业务指导。

(四)负责应由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五)负责应由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六)负责应由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七)负责应由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八)受理向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

(九)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十)负责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全院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检察教育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实施检察机关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规划。

(十二)负责其他应当由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为柳州市人民检察院管理的副处级行政政法机关。本单位共有五个内部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院、政治部。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值班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起草审核文件文稿,处理检察信息,编发内部刊物。负责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负责财务装备管理工作。负责检察技术、信息化建设管理和信息安全工作。负责司法警察工作。负责重要工作部署、事项的督查。

(二)第一检察部。负责对法律规定由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办理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

(三)第二检察部。负责办理向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的一审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案件的审查,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提请抗诉。承办对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民事、行政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虚假诉讼、虚假调解进行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对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负责办理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负责对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派员出席法庭,依照有关规定提出检察建议。对公益诉讼执行活动进行监督。办理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

(四)第三检察部。负责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受理向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的控告和申诉。承办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承担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和检察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组织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组织人民监督员工作。

政治部。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负责对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检察院及本院的规定、决定的情况进行督察。负责检察官惩戒相关工作。承担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巡察相关工作。负责党群工作。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编制总数为39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工勤编制3人。编内在职34人,其中:行政在职34人,工勤编制2人。退休23人。

 

 

第二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1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2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预算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8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预算公开09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预算公开10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预算公开11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柳州市2021年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预算公开表.xlsx

 

第三部分: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收支总预算843.01万元,默认2020年部门预算数据为0,增长100%。原因说明:我院作为广西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试点单位,从2020年起我市各县(区)检察院作为柳州市人民检察院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柳州市财政局统一管理,因是首次纳入市级预算管理,相关工作尚待理顺,2020年各县(区)检察院相关经费以预拨形式未编入市本级预算,因此2021年的收入预算数较上年有大幅度增加。(下同)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843.0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658.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49万元。

 

二、单位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收入总预算843.01万元,默认2020年部门预算数据为0,增长100%。其中: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843.01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00%,默认2020年部门预算数据为0,增长100%

 

三、单位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支出总预算843.01万元,基本支出预算664.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8.83%默认2020年部门预算数据为0,增长100%。项目支出预算178.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1.17%,默认2020年部门预算数据为0,同比增长100%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658.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8.11%默认2020年部门预算数据为0,同比增长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6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22%默认2020年部门预算数据为0,同比增长100%

3.卫生健康支出4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50%默认2020年部门预算数据为0,同比增长100%

4.住房保障支出43.4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16%默认2020年部门预算数据为0,同比增长100%

(一)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664.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78.83%默认2020年部门预算数据为0,同比增长100%

2.项目支出预算178.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1.17%默认2020年部门预算数据为0,同比增长100%

 

2021年支出预算总体增加主要是2020年部门预算批复时,我院部门预算尚未通过审核,该项经费作为全市性预留编入市本级预算,默认2020年部门预算数据为0,同比增长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43.01万元,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843.01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658.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4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43.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4.53万元,项目支出178.48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一)行政运行(检察)支出479.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79.98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检察)支出178.48万元,其中:全部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物业管理费、聘用人员工资、办案费、维修费、干警体检费、意外保险等。

(三)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7.67万元,其中: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慰问金、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四)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7.99万元,其中: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干警单位部分的机关养老保险。

(五)机关事业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8.99万元,其中: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干警单位部分的职业年金。

(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8.27万元,其中: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干警单位部分的综合医疗保险。

(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8.13万元,其中: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本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

(八)住房公积金为43.49万元,其中:全部为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缴纳干警单位部分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43.0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51.59万元,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退休人员慰问金、机关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保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二)公用经费112.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58万元,默认2020年部门预算数据为0,同比增长100%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1.58万元,默认2020年部门预算数据为0,同比增长100% 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办案人员到融办案或调研。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1年预算0万元,默认2020年部门预算数据为0,同比增长100%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预算××万元,默认2020年部门预算数据为0,同比增长10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0万元,默认2020年部门预算数据为0,同比增长10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默认2020年部门预算数据为0,同比增长100%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默认2020年部门预算数据为0,同比增长100%2021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

 

十、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默认2020年部门预算数据为0,同比增长100%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安排。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支出0万元,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支出安排。

 

十二、2021年单位预算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行政运行预算112.94万元,默认2020年部门预算数据为0,同比增长1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车辆编制上划到柳州市人民检察院,由柳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公开。

(三)20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单位预算有0200万元以上的项目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其中:机关本级有0个绩效考核项目。2021年本单位无20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