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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总结

时间:2020-10-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融水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总结

 

  2018年以来, 我院在自治县党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在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自治县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融水社会发展稳定大局,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职能主动作为,不断提高服务大局的水平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来抓,坚持依法严惩方针,会同公安机关、审判机关落实侦捕诉审衔接措施,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年内共依法批准逮捕涉恶犯罪案件2件4人,移送起诉3件19人,有力打击恶势力犯罪。

积极服务和保障“三大攻坚战”。一是服务和保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派员参加各类综合整治、维稳等行动176人次,依法打击妨害重大项目建设、危害投资和资产安全的犯罪,依法批捕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犯罪10件40人,提起公诉23件98人。二是服务和保障精准脱贫攻坚战。坚决贯彻自治县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精准脱贫决策部署,选派1名干警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4名干警为驻村工作队员,39名干警结对帮扶94户贫困户,扎实开展精准脱贫工作。推动司法救助与精准脱贫衔接,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申请到各级司法救助金累计31.1万元。三是服务和保障污染防治攻坚战。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护航美丽融水建设,依法惩治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的犯罪行为,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5件5人、起诉82件102人;办理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8件。

二、全力以赴保安全护稳定,深入推进平安融水建设,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67件287人,提起公诉298件479人,不起诉19件47人。突出打击严重暴力刑事犯罪,依法批捕故意伤害、强奸、杀人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犯罪34件38人,起诉71件77人;批准逮捕侵财类犯罪57件70人,起诉67件136人;批准逮捕毒品类犯罪25件27人,起诉32件35人。有效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认真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贯彻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落实捕、诉、监、防一体化的未检工作模式,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最大限度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年内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1件46人,审查后批准逮捕14件23人、不批捕6件18人;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9件30人,审查后起诉12件19人、不起诉3件3人、附条件不起诉2人。深入我县中小学开展“防治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宣传教育活动3次,努力提高青少年掌握防范不法侵害的意识和养成良好行为习惯,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的发生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与高检院同步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全面整合和优化信、访、网、电等诉求表达渠道。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组织开展“以案释法六进活动”5次,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向社会推出以案释法23条。推行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制度,协助建立校园法制教育基地4个。认真分析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领域存在的问题,通过发挥检察建议促进相关部门、行业提升综合治理水平,有效回应社会关注热点问题。

三、强化监督职责,促进严格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扎实推进刑事诉讼活动监督。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依法督促公安机关立案14件 22人、撤案6件36人;依法纠正漏捕19人,依法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15件;依法追诉漏犯18人,纠正漏罪14人。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获审判机关支持并改判1件1人。促进司法办案公平公正。

进一步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7件17人,发出变更在押人员强制措施检察建议17份,获采纳15件15人;注重羁押期限监督,严格清理久押不决案件,纠正超期羁押1件2人,纠正法院刑期计算错误1件次;开展监管场所内安全检查5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2份;深入乡镇开展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全面检察7次,纠正社区矫正违法1人次;检察监督公安剥权管理2次,纠正公安机关剥权管理不当1人次。有效维护服刑人员合法权益。

切实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受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申请案件11件,经审查,发出检察建议8件。受理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案件5件,提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3件,行政机关采纳检察建议4件。立公益诉讼案9件,提出检察建议8件,被监督单位完成整改4件。

四、扎实推进改革,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提升严格公正文明司法水平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司法体制改革有关配套措施,进一步加强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和员额制管理,完善司法绩效考评机制,协调落实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政策。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突出检察官的主体地位,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和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新类型案件。年内,检察长、副检察长办案共153件,入额领导干部深入一线办案已成为常态。

全力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积极配合县纪委做好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预防局等3个部门的职能、机构、编制划转和人员转隶工作,及时做好案件线索清理、移交以及有关行政装备移交工作。年内受理自治县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贪污贿赂案件3件3人,提起公诉3件3人,实现检察机关与监察委对职务犯罪案件查处的有机衔接。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认真实施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贯彻罪行法定、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做到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检验,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有罪的人受到公正惩罚。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公信”活动,围绕司法办案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对办案程序、权利保障、文书使用等开展全面检查,落实案件质量评查和办案情况季度分析通报制度。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开展流程监控5次,有效确保案件规范办理;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对20件案件进行质量评查,提出整改意见12条,制定、落实整改措施2条。

五、主动接受监督,增强司法透明度,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向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2次,认真执行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向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汇报司法体制改革工作1次。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邀请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3次。认真落实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制度,为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订《检察日报》、《公诉人》等报刊120份。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会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和“12309检察为民新体验”主题活动。

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公正,大力推进检察门户网站建设,扩大“两微一端”平台的辐射面和影响力,共发布微信165条,微博214条,新闻头条165条,更新门户网站信息28条。通过案件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各类刑事案件信息492件,公开程序性信息441件,法律文书211份,辩护与代理预约25件。组织完成动态信息报送23条,其中有1条信息获中共中央办公厅、最高检办公厅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分别采用;自治区检察院采用4条,市委办采用1条,市院采用4条;组织撰写宣传报道56篇,获市级以上媒体采用26篇(包括图片宣传)。积极发挥新媒体的前沿阵地作用,组织在微信、微博和新闻客户端发送各种信息357条,其中微信发送条信息137条,微博发送条信息137条,新闻客户端发送信息83条。

六、强化学习教育,落实全面从严治检要求,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坚持政治建检。紧紧抓住政治建设这个“核心”和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大力实施政治铸魂工程。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和全面领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全体检察人员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确保检察队伍政治过硬、忠诚可靠。

坚持素质兴检。按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要求,大力实施素能提升和精神提振工程,不断提升检察人员履职能力和法律监督水平,不断激发检察队伍干事创业活力。年内,组织检察人员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和业务竞赛等320余人次,检察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明显提升。建立司法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办法,通过奖勤罚赖不断调动三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年内有1件刑事抗诉案件获评2018年度广西检察机关“优秀刑事抗诉案件”; 1件侦查监督案件荣获评“全区精品立案监督案”,1件荣获“全区优秀侦查活动监督案”,一条检察建议荣获“全区优秀检察建议”。有1名干警获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全区检察业务能手”,有2名干警因办理个案成绩突出获柳州市检察院记三等功。

坚持从严治检。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大力实施作风锤炼和责任实化工程,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深入推进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要求,制定和落实党建工作具体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月活动和警示教育活动,组织检察人员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和检纪检令,剖析政法系统通报的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教育检察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持续深入开展全面从严治检“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认真查摆和解决队伍在思想、纪律、作风、担当、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对检察人员的日常监管,对执行会议纪律、上班纪律、值班纪律等情况进行督查21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使纪律作风检查常态化。年内没有发生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和办案安全事故。

七、存在的问题

2018年度,我院在各方面检察工作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面临的困难与挑战。

一是检察工作与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和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更高的期待相比还有差距。

二是司法体制改革后,传统的思想观念、工作模式、管理方式、运行机制以及司法办案能力面临新的考验。

三是办案力量不足、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突出,复合型优秀人才缺乏,检务保障尚需改善。

四是司法办案与现代科技应用深度融合不够。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八、2019年工作计划

2019年,我院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部署,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水平。

一、增强检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继续发挥检察机关打击、保护、监督、教育等职能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工作的重要部署,更加积极主动服务全县中心工作。坚持以法治为引领,落实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平安融水、法治融水建设,忠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更加深入地推进平安融水建设,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感。以人民群众的平安需求为导向,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特别是严重暴力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安全等方面的犯罪。高效保质办理批捕、起诉案件,充分发挥好检察机关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能作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创新检察环节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认真对待和办理人民群众控告申诉,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检信访问题,努力提高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针对未成年人犯罪高位运行和性侵在校学生案件多发的情况,进行专题调研,会同妇联、教育等部门共同做好教育宣传工作。

、继续深入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认真查摆存在问题,完善整改措施,切实改变工作作风、规范司法行为。主动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司法规范化水平,促进公正司法。深入推进阳光检务,健全完善公开审查、终结性法律文书网上公开等制度,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加大案件信息网上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司法公正。继续探索建立重大案件新闻发布和宣传工作机制。

四、加大思想作风建设力度,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全面加强思想政治、领导班子、业务能力、纪律作风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使全体检察人员牢固树立法律信仰和职业良知,模范践行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切实提高联系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