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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简介

时间:2017-03-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沿革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简称县人民检察院)成立于1955年2月,文革期间被撤销,1978年恢复重建。办公地点先后在县政府大院、拱城街8号(与人民法院共用一栋办公楼)和寿星中路21号。2009年10月28日新的办公大院在融水镇民族大道(有称水东大道)118号建成并投入使用(2010年1月20日举行落成启用仪式)。新的办公大院总面积9990平方米(折合15亩),办公大楼占地面积743.2平方米,共7层(其中地面6层,半地下室1层,半地下室层高2.18米),总建筑面积3899.6平方米。2017年6月检察服务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该中心共2层,建筑面积545.45平方米。2018年9月30日,检察服务中心与全国同步,统一更名为12309检察服务中心。

2022年县人民检察院共有编制39名,其中政法专项编制核定36名(实有32名),机关后勤服务编制3名(实有2名)。其中员额检察官核定13名(实有13名),检察官助理核定13名(实有10名),检察技术人员核定2名(实有2名),司法行政人员核定5名(实有4名),司法警察核定3名(实有3名),聘用人员核定18名(实有19名)。政法专项编制人员中,大学本科以上29人,占比90.63%,其中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19人,占比59.38%。班子成员职数(不含纪检组长)5名,目前已全部配备到位,其中大学本科学历以上5人,占比100%,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4人。2019年机构改革后,有5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政治部、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有4个派驻检察室,其中驻看守所检察室1个和驻乡镇检察室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