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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两会】请您“检”阅融水县检察院2023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4-01-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4111日,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旭莹在融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作检察工作报告。



2023年工作回顾

一、坚持能动履职促发展,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

全力守牢平安融水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依法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96人,起诉467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依法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的刑事犯罪活动,起135138严厉打击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批准逮捕4060人,起诉5885人。积极开展断卡专项行动,依法批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2126人,提起公诉3751人。严惩毒品犯罪,批准逮捕58人,起诉1833人。严惩涉工程领域职务犯罪,依法逮捕并提起公诉55人。

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企业家直接约见检察长制度,为企业搭建检察绿色通道。与县工商联会签《关于建立服务民营企业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联动推进企业健康发展。依法办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317人,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2件。完善检企常态化沟通联系机制,班子成员带头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全力助推绿色发展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以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落实生态环境资源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田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治水护林保田工作新格局,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2651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4件,追偿资源损失及生态修复费用154余元。加强联动机制建设,与县人民法院、柳州市融水生态环境局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与检察公益诉讼制度衔接工作机制(试行)》,有效促进生态环境修复工作的落实

全力服务保障乡村振兴选派3优秀年轻干警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与全院干警一起全力做好派驻村413脱贫户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跟踪帮扶工作,全面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司法救助工作,与8家单位签订《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为20名救助对象申请到国家司法救助金14.5万元,切实防止当事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选派20名干警深入全县20个乡镇开展三官一律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帮助群众化解矛盾20余次。

二、坚持为人民司法,倾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活动围绕反电信网络诈骗、扫黑除恶、反邪教、未成年人保护、平安创建等各项工作发布信息63余条。利用少数民族传统节日和三官一律工作进村开展法治宣传100余次,拍摄12部普法短视频在自媒体上开展网上普法宣传,切实做好法治教育宣传和犯罪预防工作。

深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以检察履职促进六大保护共同落实,针对严重监护失职发出督促监护令23份,联合4家单位成立向日葵家庭教育服务指导站。从严追诉性侵、猥亵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9人。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依法决定附条件不起诉10人。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认真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选派9名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担任9所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21次。

深化检察为民服务。认真做好信访工作,设立双语接待窗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10人次,受理群众信访案件40件,所有案件均做到七日程序性回复和三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检察长接待来访群众22人次。落实领导包案、带案下访制度,院领导办理信访案件9件。充分发挥听证在审查疑难复杂案件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聘任听证员26名,开展检察听证92件次。

三、强化法律监督,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检察工作。对不构成犯罪、证据不足、情节轻微的案件,依法不批捕108人,不起诉113人。加强立案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3件,监督撤案1件。加强侦查活动监督,依法纠正漏捕6人,纠正漏诉15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0件。加强审判活动监督,纠正审判活动违法1件,提出抗诉并获法院采纳1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严重违法行为提出监督意见42件;开展全县社区矫正巡回检察2次,与社矫对象谈心谈话255。针对交通运输、教育、文旅等重点行业领域制发检察建议5件。

加强民事检察工作。依法履行民事诉讼监督职能,受理民事检察案件12件,审查后向人民法院提出审、执行监督、审判程序监督检察建议8件全部获采纳。办理保障农民工权益支持起诉案件2件,涉案金额47万余元,已获法院判决原告胜诉1件。认真开展公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违法违规代理专项监督活动,依法纠正诉讼代理违法情形。

加强行政检察工作。认真履行行政诉讼监督职能,受理行政检察案件14件,审查后向人民法院和行政机关提出审判程序监督、执行监督、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检察建议9件全部获采纳。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2件,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意见书2件获采纳并依法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部署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行政检察监督活动,督促交通管理部门纠正行政违法情形。

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0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32件,民事公益诉讼18件。提出检察建议20件全部获行政机关采纳并落实整改,起诉3件均获法院判决支持全部诉讼请求。通过检察履职办案,督促行政机关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28万余元,追缴耕地占用税849万余元,追偿危害药品安全公益损害惩罚性赔偿金2.3万余元,责令违法行为人增殖放流鱼苗2.6万余尾。

四、坚持从严管党治检,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铁军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切实抓好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等工作。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加强舆论引导,切实防止发生涉检负面舆情。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向县委及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工作16次。

加强队伍素能建设扎实开展岗位大练兵、素能大提升活动,加强政治轮训、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一体提升检察队伍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业精神,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500余人次。以强化数据审核、深化数据分析为抓手,不断优化检察业务管理,以管理促进提升检察人员素质能力。年内有1件案件获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百件行政检察监督优秀案件,1件案件获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民事检察工作情况》刊发推广,1件案件获评广西检察机关精品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件案件入选广西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干警获县级以上荣誉 40人次。

深入推进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政治责任,全面深化清廉机关建设,不断巩固深化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年内未发生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开展人人零违纪 工作争一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干预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专项整治,开展廉政教育8次、廉政谈话50人次,开展案件质量评查80件,组织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22件。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建成廉洁文化长廊,开展廉政家访11人次,有1名干警获评2023年融水县勤廉先进个人,2名干警家庭获评2023年融水县最美家庭和最美清廉家庭。开展基层党建五基三化提升年行动,深化模范机关创建,培育万物并育·益守苗乡”“向日葵”“石榴籽等工作品牌,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

五、自觉接受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年内向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2次,认真执行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加强与代表联络工作,为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订《检察日报》《公诉人》等报刊300份。认真抓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的整改工作。

持续深化检务公开着力打造阳光检察,公开程序性信息700编发融水检察官方微信245微博138新闻头条132条,更新门户网站信息51条。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受理辩护人申请要求194人次。


2024年工作安排

(一)强化政治自觉,以固根本的理念服务发展大局。

(二)强化法治自觉,以求极致的态度开展法律监督。

(三)强化检察自觉,以过得硬的目标锤炼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