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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公告

时间:2023-06-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融水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行政工作岗位2名,有党务工作经验、信息宣传写作能力强者优先。

二、岗位条件要求

1.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文秘、新闻学等专业优先,具备计算机基础知识,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2.男女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禁止报名: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纪违法被辞退、开除的;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4.其他不宜聘用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将《融水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粘贴2寸彩色免冠标准照,连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证件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发送到融水县人民检察院邮箱rsjc20080825@163.com。报名时间:2023年6月21日至6月30日。

(二)资格审查融水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三)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到融水县人民检察院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相关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五)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生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征信情况证明。考察合格者确定为融水县人民检察院聘用工作人员。四、聘用及管理参照融水县人民检察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和考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五、工作待遇参照融水县人民检察院在岗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有“五险一金”),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休息、休假权利。联系方式联系部门:融水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联系人:梁迪联系电话:0772--5130634

附件-融水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