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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县检察院与8家单位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衔接机制

时间:2023-03-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有效衔接,构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协同救助格局,实现对司法救助对象全方位、多元化救助。3月16日,融水县检察院与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妇女联合会、县残疾人联合会等8家单位制定《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推动司法救助工作深入开展。

会上,融水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栗鹏飞组织与会单位共同研学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最高检、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的通知》以及《最高检、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深化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的通知》,并通报近五年来融水县检察院司法救助工作开展情况。

与会领导就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给予肯定和赞许,并表示会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共同推进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衔接工作。通过交流,各单位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并深刻认识到构建多元化救助格局的重要意义,就密切协调配合、提供多元化救助服务、最大限度满足困难群众救助需求达成共识,将共同推动司法救助工作走深走实。

融水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旭莹强调各职能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衔接机制推进的责任感、使命感;夯实部门联动职责,整合救助资源、提升救助质效;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有机衔接、互相促进、协同发力。

下一步,融水县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凝聚力量,深入落实《实施意见》工作要求,进一步实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深度融合,以多元救助共同筑牢社会底线安全网,切实解决救助对象的“急难愁盼”,提升司法救助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