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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县检察院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

时间:2021-12-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21日,融水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旭莹主持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传达学习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就学习宣传贯彻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作部署安排

                        

会上,吴旭莹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报告的决议》以及自治区党委书记刘宁在党代会期间的系列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一次全会精神;传达学习市委书记吴炜在柳州市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大会上的讲话精神。

                         

吴旭莹就学习宣传贯彻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增强学习贯彻党代会精神的政治自觉。把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贯通起来,把思想和行为统一到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将党代会精神转化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优做强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效。

 二要结合实际全面落实党代会精神。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抓落实、促发展,全力推动党代会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一是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积极投入更高水平的平安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更加主动、更为精准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改进监督方式,提升监督能力,增强履职本领,全面提升法律监督的质量和效果。四是坚持为人民司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用心用情做好民生检察工作,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检察产品。五是坚持从严管党治检,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化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强化内部制约监督建设,着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队伍。

三要迅速掀起学习党代会精神的热潮。把学习宣传贯彻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党组会、“三会一课”、宣讲报告等方式深入学习,务必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上见成效,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取得实效的实际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