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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柳州市委第二巡察组提级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

时间:2021-09-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中共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柳州市委第二巡察组提级巡察反馈意见

的整改情况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20201116日至123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融水县检察院党组开展了提级巡察。2021514日,市委第二提级巡察组向融水县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在肯定各项工作的同时,实事求是反馈了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并对今后加强和改进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向社会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整改责任

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全面落实整改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就落实整改作动员部署,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任务表,制定45条整改措施,逐条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班子成员认真履行整改责任,切实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督促及指导职责,推动整改责任落实落细。坚持台账管理,销号整改、限期整改,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严格问责追责,结合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对办案有瑕疵、值班提前离岗、案卡填录错误等问题,对相关人员作提醒谈话处理5人。坚持边改边建,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巡察整改以来,制定、完善相关制度18项。通过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深化整改成效。

二、整改落实具体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关于检察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落实落细党中央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

第一条整改事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有偏差。

整改落实情况: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今年视察广西时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森林公安局关于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工作会议纪要精神,依法履行批捕、起诉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服务保障我县生态环境建设和资源保护。今年18月,依法起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58102人。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对2018年以来不捕、不诉、改变定性等重点案件开展交叉评查,未发现被评查的案件在证据、事实、定性、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过错。

第二条整改事项: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重视不够。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服务保障乡村振兴。严格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选派3名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队员,新选派的工作队员年龄均在50周岁以下,为三防镇联合村委、良寨乡培洞村小学捐赠价值2.16万元的办公电脑4台 。二是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服务保障生态环境建设。1-8依法办理生态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6件,督促生态环境部门要求环境侵权人承担固体废物处置费用17.93万元。

第三条整改事项: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和服务三农公益诉讼专项工作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持续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深化服务“三农”公益诉讼专项工作。129日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签订《关于办理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协作机制》,23日与自治区检察院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深入落实食品药品‘四个最严’要求、助力新冠疫情防控”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1-8办理“三农”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3件。

第四条整改事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台账工作重视不够,未按照自治区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区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台账管理的通知》要求,修改、增加和调整相关工作台账。

整改落实情况:因中央督导组检查要求的工作台账与自治区检察院的要求不一致,为了不做重复的工作,2019年我院扫黑办经请示县扫黑办后以中央督导组的检查工作要求整理工作台账,在巡察整改环节经请示巡察组,同意不再按照自治区检察院的要求重新整理工作台账。

2.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彻底,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待加强。

第一条整改事项:部分案卷归档整理不规范,办案质量有待提高。

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学习《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诉讼档案归档工作,将诉讼档案归档情况纳入检察官业绩考评,将诉讼档案质量纳入案件质量评查项目,不断提高诉讼档案归档规范化水平。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开展重点案件交叉评查发现的法律文书有错别字、案卷材料不齐全、讯问笔录仅有讯问人签字等不规范问题,组织第一检察部有关办案人员进行整改。严格问责追责,对重点案件交叉评查被评查为瑕疵案件的2名案件承办人作提醒谈话处理。

第二条整改事项:落实检察委员会议事和工作规则不严格,检委会讨论决定案件的记录不完整不规范,不利于决定的执行和督办。

整改落实情况: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议事和工作规则》,要求检委会秘书增强工作责任心,认真做好检委会讨论案件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加强文稿审核把关,确保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内容一致。今年以来检委会讨论6件案件的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内容一致,确保了检委会的决定的执行和督办。巡察发现的1件案件检委会讨论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内容不一致的问题,已整改。

第三条整改事项:案件办理程序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司法办案规范化建设,加强教育和警示,引导检察人员增强办案的程序意识、规范意识,做到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针对“20205月市委政法委‘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督查,发现2个案件未及时办理取保候审和续保手续”问题,在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对这两件案件的承办人作提醒谈话处理,以问责教育检察人员增强程序意识、规范意识。

3.党管意识形态有待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述职评议、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工作内容。制定2021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召开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2次,组织各部门持续深入开展流毒清理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加强对各部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的检查,坚持每半年向市检察党组和县委书面报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

4.党组理论学习结合实际、融会贯通不够,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流于形式。

第一条整改事项:理论中心组学习多是简单传达文件,结合工作讨论不够,有走过场的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2021年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认真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着力在结合实际、融会贯通上取得实效。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认真组织开展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并用专门记录本做好学习记录。

第二条整改事项:党组织对理论学习有应付思想,学习流于形式,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记录不完整。

整改落实情况:完善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加强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制定2021年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计划,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牵引,持续深化政治教育,各支部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干警撰写心得体会。各支部每季度对党员学习笔记进行检查,发现不足及时纠正。

5.法律监督便民服务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立足实际积极开展乡镇检察室工作,202011月底以来组织干警深入乡镇开展法治宣传、司法救助、社区矫正监督等工作7次。深入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出台12309检察服务中心便民服务措施八项。按照最高检《关于清理和规范检察室的通知》的精神,开展清理和规范检察室工作。

6.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不到位,部分重要事项未经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坚持民主集中制,凡“三重一大”事项均召开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并做好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

(二)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

第一条整改事项: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治检政治责任。制定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党建具体责任清单,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全面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强检,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三月份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组织开展警示教育2次,组织参加各类警示教育活动6次,组织宣讲“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全覆盖层层开展谈心谈话51人,认真整治“六大顽瘴痼疾”和存在的其他问题,有5名检察干警被作提醒谈话处理。组织全体干警签订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切实增强干警落实记录报告制度的政治自觉,1-8月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 21件。加强制度建设,在正风肃纪方面,出台《融水县检察院十二条禁令》《融水县检察院加强检察人员“一家两制”监督的暂行规定》《融水县检察院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中共融水县检察院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在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方面,出台《融水县检察院关于深入推进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融水县检察院立体构建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工作办法》。加强对退休干部的教育和监管,在队伍教育整顿期间组织退休干部学习党规党纪和有关从业限制性规定,并就是否存在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进行自查自纠。

第二条整改事项:党组主动接受监督工作做得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召开队伍教育整顿线索核查进展推进会,邀请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列席党组会研究讨论“三重一大”事项。在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向社会公布“六大顽瘴痼疾”表现形式、设置举报信箱(邮箱)、公布举报电话,加大检务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工作作风不严不实,落实全面从严治检工作力度有待加强。

整改落实情况: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抓手,进一步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切实解决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各支部、各部门加强对干警撰写材料的审核把关,发现不严不实问题立即纠正。修订完善和严格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值班制度,落实院领导节假日带班制度,加强对值班情况的监督检查,2021年以来未出现值班脱岗等问题。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对2020年中秋国庆节期间值班提前离岗的干警作提醒谈话处理。

3.内部控制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较高廉政风险。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办公日用品采购计划,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并建立办公日用品出入库台账。加强对应急发电机的使用和管理,严格履行用油审批手续,做好应急发电机发电登记和用油登记。

4.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制度审批手续不严密。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固定资产交接审批手续,做好科室固定资产登记,定期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盘点。202012月完成了2020年度固定资产盘点清查,2021年以来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台账和交接手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固定资产或大额采购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5.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强化会计对报账的审核把关,对报账票据无经手人、证明人或未附有关开支合同、文件依据等佐证材料的一律不给报账。严格执行公对公转账的要求,严禁将办公费转给个人。对2016年至2020年期间所有会计凭证逐一核查,对发现不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的问题立即整改。

6.单位公务派车和加油卡管理不规范,违反公务加油卡管理规定。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巡察指出的公车管理不规范问题,去年巡察期间已对5部公车加油卡实行一车一卡管理。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管理规定,严格履行公务用车审批手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必须先通过“公务用车易”管理平台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对于机要保密用车严格审批手续,未经审批不能使用,规范公车加油卡的管理,建立专门的派车记录台账和加油记录台账。

7.项目建设工程结算审批不规范,工程预算未审核,存在廉政风险。

整改落实情况:制定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项目工程预算审核、结算审批手续,做到有竣工(验收)报告、签署具体日期、有验收意见、验收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对大额工程项目必须出具审核报告或委托第三方评审。同时加强对负责项目建设的有关人员进行廉政教育提醒。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情况方面

1.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待加强,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制定了2021党建工作具体责任清单,明确院党组、党支部、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党支部书记的工作职责,党组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加强对各支部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的督促检查。二是围绕党建抓业务,积极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加强支部班子建设,对院党总支部和各支部进行换届选举,把讲政治、作风正、懂党建、善管理的党员选出来担任支部委员。坚持以党建引领业务,促进党建与业务双融双促,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各支部紧扣检察职能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为民服务活动。经过努力,2021629日院党总支部获县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2.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有差距,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落实情况: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并如实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记录到《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记录本》。已经将2019年、2020年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记录到《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记录本》。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修订完善谈心谈话制度,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结合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101人次。

(四)聚焦巡视巡察及各类督查检查整改情况方面

巡视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整改长效机制不健全。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有关巡视巡察工作规定,切实增强抓好巡视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结合实际,认真抓好中央第二巡视组巡视广西反馈意见的整改以及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巡视柳州市检察院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努力把个性问题整改到位、避免共性问题再发生。注重加强建章立制工作,以制度机制建设持续巩固整改成效。

三、持续巩固整改成果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目前我院党组巡察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面从严治党治检永远在路上,整改工作还需持续深化、不断巩固。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治检的政治自觉,持续深入做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以问题为指引,查找制度漏洞,加强建章立制,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同时,要继续深入查找队伍管理、财务管理、行政装备、司法办案等方面的短板漏洞,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健全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党对检察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及上级党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工作要求,把深化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结合来,不断增强责任意识,狠抓工作落实,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2-5130634。通讯地址:融水县融水镇民族大道118号(融水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邮政编码545300,电子邮箱:rsjc2008082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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