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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1至6月主要办案数据

时间:2021-08-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16月,融水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忠诚履职,积极作为,“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取得新进展。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116月,我院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125人,同比上升54.32%。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75人,同比上升275%,不捕率37.5%,同比增加17.7个百分点。对各类犯罪,共决定起诉356人,同比上升131.17%;决定不起诉111人,同比上升1133.33%,不起诉率24.09%,同比上升17.39%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我院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369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85.61%。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检察机关共提出量刑建议251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241人,同比上升8.23%,占提出总数的96.08%,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227人,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0.43%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件,同比上升200%;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2件,占监督数的33.33%;监督公安机关撤案2件,同比下降200%,监督后公安机关已撤案2件,占监督数的100%

2.纠正漏捕、漏罪。我院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10人,去年同期0人;纠正遗漏罪行1件,去年同期0件。

3.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我院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4件,同比下降33.33%;已纠正4件,占提出数的100%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202116月,我院对公安机关超期羁押提出书面纠正1人,同比下降100%;同期已纠正1人,占提出数的100%。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纠正1人,同比持平。对强制医疗交付、执行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纠正1人,去年同期0人;同期已纠正1人,占提出数的100%

二、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

    202116月,我院共受理案件3件,同比持平。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去年同期0件。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202116月,我院共受理案件10件,去年同期0件。同期审结9件,提出检察建议9件,占审结数的100%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202116月,我院共受理案件1件,去年同期0件。

三、行政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

202116月,我院共受理案件0件,去年同期0件。

(二)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202116月,我院共受理案件0件,去年同期2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受理和立案情况。

202116月,我院共受理案件线索33件,同比下降19.51%。立案31件,同比上升72.22%,占受理总数的93.94%,其中民事类立案2件,同比上升100%,行政类立案29件,同比上升70.59%。从案件所涉领域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立案31件,占比100%,同比上升93.75%

(二)诉前程序情况。

202116月,我院共发布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公告和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5件,去年同期2件,其中发布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公告2件,同比上升100%,占8%;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3件,同比上升2200%,占92%

从诉前程序案件所涉领域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25件,占比100%

五、未成年人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情况。

202116月,我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人犯罪29人,其中未成年人犯罪13人,共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3人,不批捕14人。其中,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批捕4人,不批捕8人,同比上升50%,不捕率66.67%

(二)审查起诉情况。

202116月,我院共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5人,其中未成年人犯罪15人,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2人,不起诉2人。其中,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15人,不起诉2人,附条件不起诉4人,附条件不起诉率20%,同比上升8.89%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

202116月,我院共主动开展社会调查14次,社会调查适用率41.18%,同比下降45.49%。开展亲职教育7次,帮助教育15次,帮教率78.57%,同比上升28.57%

六、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116月,我院共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信访案件21件,同比下降4.55%;受理国家司法救助3件,同比下降25%,提起救助3件,同比下降25%

检察长、副检察长接待群众信访10件次。

七、重点工作办案数据

(一)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

202116月,我院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起诉69人。

(二)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

202116月,我院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21件,占全院案件总数22.79%。其中,办理审查逮捕类10件,占8.26%;审查起诉类18件,占14.88%;民行业务类3件,占2.48%;公益诉讼类64件,占52.89%;未成年人检察类3件,占2.48%;控告、申诉类17件,占14.05%;案件管理业务类6件,占4.96%

(三)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116月,我院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2人次。其中,检察长列席1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50%;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1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50%

(四)检察建议工作情况。

202116月,共发出检察建议14份,同比上升55.56%。其中再审检察建议2份,纠正违法检察建议12份。

(五)案件公开听证情况。

开展案件公开听证6件次。其中,刑事检察案件3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刑事申诉案件1件、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