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申请人家庭情况、救助理由和依据以及拟处理意见等,申请人陈述了申请事实和理由,公安机关承办人介绍了案件办理情况。听取情况介绍后,听证员围绕申请人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救助额度是否合理开展评议。
经过充分讨论,听证员一致认为申请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同意检察机关救助意见,应当给予申请人司法救助。
在听证会结束后,融水县检察院将根据司法救助原则和审批手续,依法积极开展对侯某、符某司法救助的后续工作。
此次开展的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融水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体现,让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检察机关的人文情怀,同时也彰显了检察机关司法为民、公正履职的使命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