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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获评为柳州市检察机关2020年度优秀基层检察院

时间:2021-02-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年2月7日,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柳州市召开的全市检察 工作会议上获评为2020年度优秀基层检察院。 

据悉,2020年,融水县检察院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年内获评柳州市“贯彻新发展理念奖”先进集体、柳州检察机关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先进集体,制作的微视频《我们的坚持》获评第三届平安广西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比赛三等奖,有1件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全区精品案件、5件案获上级检察院评为优秀案件,获县级及以上表彰(表扬)18人次。 

  

一是服务大局积极主动。抓好疫情防控,利用“三远一网”远程提审219 次、远程庭审 104次、远程送达法律文书310份,有效保障监管场所防疫安全。服务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组织全院干警做好帮扶工作,支持11.2万元给扶贫联系村等发展产业、完善办公设备,为困难群众申请到司法救助金12.4万元。服务保障“六稳”“六保”,批准逮捕有关案件5件9人,提起公诉2件2人,向法院发出5件与民营企业有关的再审检察建议。服务保障生态融水建设,依法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92件131人,办理生态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4件。通过履行公益诉讼职能督促侵权人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3.06万元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投入资金1050万元用于环境污染修复。

 

二是维护社会稳定扎实有效。扎实开展扫黑除恶“六清”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批准逮捕147件249人、提起公诉297件403人,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三是四大检察成效明显。全年认罪认罚适用率为93.01%,高于全区平均适用率;案-件比为1:1.072,低于全区平均值。加强刑事诉讼活动监督,监督立案9件、监督撤案10件,纠正漏捕9人、纠正漏诉5人,书面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14件;依法提出抗诉2件,法院采纳抗诉意见1件;纠正监管场所监管违法情形2件,纠正侦查机关超期羁押1件,对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工作档案不齐全发出检察建议1件。持续做强民事检察,立案15件,其中对民事生效判决结果监督案件10件、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5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发出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议3件,法院全部采纳并进行再审改判和纠正违法执行程序。不断做实行政检察,对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立案监督4件。认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全年公益诉讼监督立案68件,立案数连续两年全市第一。 

 

四是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强化领导班子建设,狠抓队伍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干警综合素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开展全面从严治检“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加强廉政教育和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年内没有发生干警违纪违法案件。